一名疑似未成年人驾驶自己租车行的小客车在平果市铝城大道行驶,请交警部门查处。
接警kaiyun官方网站 开云平台后,执勤民警立即出警,在平果市铝城大道将该嫌疑车辆拦停。经核查,驾驶人李某,17岁,为职校在校生,同行人黄某也未满18岁,两人均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经进一步了解,违法车辆是杨某(持C1类机动车驾驶证)在租车行以300元一天的价格租的,为了蝇头小利,便将车以300元半天的价格租给了黄某。事发当天,黄某、李某轮流驾车在城区内“兜风”。直至当天晚上,行驶至铝城大道等候红绿灯时,被租车行老板偶遇并报警。
民警责令李某、黄某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到大队接受处理。在现场,民警对李某、黄某及其监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他们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保证今后不再无证驾驶,并责令家长履行好监管职责。同时,传唤租车人杨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李某、黄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杨某因实施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2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1.心智不成熟,易开“斗气车”: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易冲动开斗气车、易飙车,对行车中的危险预计不足,容易盲目追求“速度”“炫技”。
2.无知无畏,无法应对突发情况:未成年人未经过系统的驾驶技能培训,既不懂交规,又不懂操作。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手足无措,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
3.成群结队,事故后果加倍:由于未成年人“好表现”的心理,往往邀请其他未成年人朋友一起搭乘其驾驶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事故,伤亡后果加倍。
家长务必重视学生外出交通安全,加强日常监管和教育,看好自家车辆,保管好车钥匙,防止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或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汽车租赁公司作为从事车辆租赁的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审查义务,不得将车辆违规租赁给未成年人。
将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纵容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发现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可疑行为,要及时查问和制止,必要时可报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