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kaiyun 开云官方入口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非法营运”行为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者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客运经营、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海东市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的,一经发现,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责令改正并按相应规定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社会车辆在高铁站、汽车客运站、学校等客流集散地及周边以任何形式揽客或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敬请广大市民朋友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重要性,提高自我保护及保障家人、朋友生命安全与健康的意识,选择正规合法、手续齐全、标志规范的客运车辆和出租汽车出行,坚决拒绝非法载客、非法拼车、非法约车和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不受侵害。
五、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非法营运车辆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我们将认真核实、依法严惩,对投诉举报和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