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平潭综合实验区出租汽车行业自律公约》与《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承诺书开云网站 kaiyun登录入口网址》,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守行业公约并与所属从业人员签订服务承诺书。
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三条本公约以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服务水平,规范行业经营者及全体从业人员经营行为为宗旨,是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第五条出租汽车企业应主动接受并配合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合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出租汽车企业应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符合营运资质要求,提供服务的驾驶员符合从业资格要求,并确保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
第七条出租汽车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承担运输主体责任,为驾驶员和乘客购买足额保险,保障驾驶员和乘客合法权益。
第八条出租汽车企业应向社会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网约车企业应公开派单算法和动态加价机制,对于本企业平台注册的所有车辆,不使用歧视性派单和定价规则,不误导、强制、欺诈消费者。
第九条坚决杜绝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揽客拉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损害行业形象及声誉者,坚决支持行业主管部门给予罚款、停业整顿,乃至取消经营资格等处罚。
第十条坚决杜绝着装不整,车容卫生不合格,不正确使用安全带,不主动出具票据,行车中接打手机(接听营运无关电话),吸烟,车外抛物,不使用文明服务用语等陋习。
第十一条出租汽车企业应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合理处理乘客投诉。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公约相关规定的出租汽车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业主管部门将在相关媒体通告批评,并将逐步建立行业诚信经营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公布,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经营资质。
为进一步改善出租汽车经营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文明、诚信、安全、规范,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特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做出服务承诺。
一、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公约等,服从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为乘客提供安全、方便、舒适的运输服务。
二、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要求,车内设施、设备齐全有效。车内卫生清洁、无异味,后箱内无杂物,车身外观整洁,标志齐全明显。
三、在营运过程中做到衣着得体,对乘客热情礼貌、语言文明、微笑服务,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和音响设备,行驶过程中不吸烟,不吃东西、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遵守交通规则,按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在规定地点上下客,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拒载、不议价、不途中甩客、不故意绕道行驶、不揽客拉客等。
六、在动车站、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景区景点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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